第八条、 临床使用科室对医疗器械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操作规范和 规程,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有效,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临床使用医疗器械的监督管理工作。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管理不适用本办法。
因此,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护人员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确保他们能够正确、安全地操作和使用医疗器械。建立完善的医疗器械管理制度:医疗机构应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明确医疗器械的采购、验收、登记、存放、维护和报废等流程,确保医疗器械的使用符合规范和标准。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市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加强对医疗器械经营、使用行为的监督管理,保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保障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对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按照医院类和非医院类进行监督管理。医院类医疗机构包括各类医院、妇幼保健院和规模较大的卫生院。规模较大的卫生院的具体标准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第四条 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应当遵循安全、有效和合理的原则。
大型设备类,如:CT、MRI、PET/CT、 DSA。(2)检验分析设备类,如: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器、双筒生物显微镜、尿分析仪、酶标仪、洗板机、生物安全柜、超净工作台。(3)诊断设备类,如:超声波诊断仪、各类X光机、心电图机。(4)重症急救设备类,如:呼吸机、麻醉机、监护仪。
大型医疗器械:这类设备包括CT扫描仪、MRI机、PET/CT扫描仪和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设备等。 检验和分析设备:涉及到的设备有生化分析仪、血球计数器、双筒生物显微镜、尿分析仪、酶标仪、洗板机、生物安全柜和超净工作台等。
Ⅱ类医疗器械:中风险类。主要包括某些需要进行检验验证的医疗器械,如心电图机、X光机、输液泵等。一些有源器械,如某些激光治疗仪器、超声诊断仪器等也属于Ⅱ类医疗器械。Ⅲ类医疗器械:高风险类。主要包括对人体进行侵入性操作的医疗器械,如心脏起搏器、人工关节、脑起搏器等。
第一类:通过常规管理足以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医疗器械,如普通的外科手术刀剪、敷料等。第二类:安全性、有效性应当加以控制的医疗器械,如医用缝合针等。
1、一)具有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复核过的注册产品标准或相应的国家、行业标准;(二)具有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三)需进行临床试用的第三类植入体内的医疗器械,如包含必须先行动物试验的项目,应完成动物试验;(四)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2、医疗器械临床验证的范围:同类产品已上市,其安全性、有效性需要进一步确认的医疗器械。
3、医疗器械进入临床试验需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复核过的注册产品标准或相应的国家 、行业标准;(二)具有合格的型式试验报告;(三)需进行临床试用的第三类植入体内的医疗器械,如包含必须先 行动物试验的项目,应完成动物试验;(四)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4、依法原则、伦理原则和科学原则。依法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必须符合国家和地区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伦理审查机构的要求。伦理原则:医学临床试验必须尊重受试参与者并保护他们的权益。科学原则: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应该建立在科学方法论基础之上,具备科学可行性和合理的研究设计。
5、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分为医疗器械临床试用和医疗器械临床验证。对市场上尚未出现过,安全性、有效性有待确认的医疗器械,在批准上市前需要进行医疗器械临床试用研究。对同类产品已上市,其安全性、有效性需要进一步确认的医疗器械,在批准上市前需要进行医疗器械临床验证研究。弗锐达医疗器械咨询公司真诚为您服务。